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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落笔写下这篇故事之前,我犹豫了很久。就是那种常见的问题:是使用第一人称比较好,还是第三人称比较好?
“非必要不要用第一人称。如果你想要有人看你写的东西,就听我的。”
在文学界声名鹊起的学姐,曾经如此对我说道。
难怪她会这么说,第一人称方便写‘我’,却不方便写‘她’。而且第一人称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,也太难了。
不过嘛,虽然我还是挺喜欢自己名字的,但是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被提到,感觉就很讨厌。
感觉就很讨厌,我一点儿也不懂自己的这种心情。
老实说,我不懂的心情有很多。
例如通过外科手术对人体加装基础的神经植入体,为什么会让那么多人感到难以接受呢?像是28x35这样的简单式子,还是肉人的我就还需要将其偶数分解成14x2x35,然后将35两倍成70,变成14x70这样的形式才不至于要拿纸笔就能口算出来,而先进的神经植入体连接着量子计算集群,10的30次方结果张口便答就算了,还能让人同时思考别的事情,可谓是效用多多。
火器出现后,弓箭就应该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啊!
可惜的是,这种外科手术要在我成人之时才能进行。这是为什么呢?原因是小孩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成长,而神经植入体却不具备这种成长性。
因此,我想要快点长大。
“最近官方新闻上的字体都需要解码才能阅读,这变相地就是在说我成年时要是不进行手术、不使用专门的的解码设备,差不多就等于是文盲。”
如此说话的是望舒,望是姓,舒是名,按照现如今名前姓后的传统来说,我应该叫她舒望才对。
但我喜欢称呼她为望舒。
大家都在谈论时下最火的一个rap歌手时,她转过身,靠向我的桌子:“这个世界看样子给了我很多选择,实际上我根本毫无选择。我讨厌这样。”
坦白说,我和望舒都是很奇怪的孩子。
一样事物喜欢的人越多,我就越讨厌。就是本来很喜欢的东西,因为喜欢的人变多了,也会变得不那么喜欢,乃至于厌恶。我知道事物本身没有任何问题,有问题的是我。
我就是不喜欢大家都会喜欢的东西。
【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】这样的想法是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潮,所以就连这样的我也被社会无条件地包容着,但就是因为这样,我厌屋及乌的行为也波及到了自己身上。
喜欢我?鬼才信呢!我可不觉得我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!
这个世界喜欢我,只是因为需要我;当这个世界不需要我的时候,它就会抛弃我。
我才不要成为组成这种世界的一份子。保持自身的独一无二才是最重要的。
“我了解,那其……”
望舒眼中闪烁着光辉,如此说道。望舒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问题学生,除了我以外,她不会跟别人多说半句话。
望舒到底是欣赏我的哪一点,我到现在都不明白。我的成绩并不算突出,至于长相,有了基因剪裁的技术在,小孩的长相基本上都取决于爸妈的审美,我算不上亮眼的那个类型。不过,我从来没有问过望舒为什么要和我做朋友。我对别人是在哪里出生,以前在哪个学校读书,爸妈具体是做什么的,这样的事情向来都不感兴趣。
“以前好像有人说这是‘爹味’。指的是一群永远只从自己角度出发,永远不考虑当事人想法,也不尊重当事人人格的人。他们的口头禅是,‘你这样想是不对的’、‘你这么做是错误的’、‘你怎么能做这种事呢’。听说那时候发表在公共媒体上的文章都是这样的垃圾。”
“我觉得现在也没有什么太大差别。”
我呵呵轻笑,如此说道。
因为学校里这样的人就够多了,我说的话,那些人不会、不想、也根本理解不了。我就是搞不懂一场友谊赛要是赢不了,参加的人就该自杀谢罪,又或者说一门课没有及格,我就没有未来,就该死了这样的逻辑。嘴巴上说喜欢我,但是话里话外都是暗示自己爸妈如何如何了不起,他们大概不知道我最讨厌这样的货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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